從有關管道和相關的資訊平臺得知。根據中國互聯網路資訊中心統計,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國線民已達9400萬,位居世界第二,網站數量突破66萬。龐大的市場自然成了海外網路博彩公司獵取的目標。
2010年1月11日,集中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專項行動在全國展開,共有17個中央有關部門參與了本次行動,這次行動規模之大,規格之高前所未有,旨在短期內形成一個打擊高潮,從根本上遏制網路賭博發展蔓延的態勢。這次專項行動協調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吳明山指出:“網路賭博是利用虛擬空間的賭博,犯罪成本比較低,手段比較隱秘,公安機關查證起來難度比較大;另外一個賭資的控制很難,因為它是通過信用卡和銀行轉帳來交接,所以公安機關查處賭資的時候,很難像傳統的賭博方式那樣人贓俱獲。
網路賭博發展的速度也非常快,涉及的人數也很多,涉案的金額也很大。對打擊賭博的問題,中央的態度一直是非常堅決的。這次全國集中打擊賭博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也是中央國務院根據全國賭博發展蔓延的態勢作出的一個正確的決策。這麼大的規模,這麼高的規格,應該說還是比較少見的。這次我們動員了全國中央各有關部門達17家之多,力圖形成合力,在短期內形成一個打擊的高潮,能從根本上遏制全國網路賭博發展蔓延的態勢。”
此次活動顯示出了中國政府對打擊賭博,尤其是網路賭博犯罪活動的決心。但我們也要認識到,打擊網路賭博任重而道遠。最主要的問題在於:現在還沒有有效的法律來約束“網路賭博”行為。
我國刑法在第三百零三條設置了賭博罪,該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並處罰金。當我們對網路賭博進行刑法處罰時,必然涉及到對“聚眾賭博”還是“開設賭場”的性質判定,也必然面臨“聚眾”和“賭場”的解釋問題。操作上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違反“罪刑法定”的原則。這些,都需要儘快出臺相關的司法解釋來彌補法律空白。